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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书评2016年读书月获奖书评


给一部作品或者一篇文章写评论,不仅是对作者的鼓励,同时也可以引导读者去阅读这部作品。在此次读书月的活动中,涌现了许多优秀的书评,相信大家对这些获奖的作品都很期待,接下就跟着小编一起揭开他们的”神秘面纱“吧!

年读书月书评一等奖

浪底沙中淘不尽

——谈《黄金时代》中的萧红

■蒋知言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14级中文3班

午夜时分,电影结束。晃荡在大街上,脑海中却一直抹不掉影片末尾的那个转身。汤唯,不,应该说是萧红,穿着蓝底碎花的旗袍,披着墨绿色的小披风,带着印花长围巾,跟在哈哈大笑并且奔跑着的萧军的身后,梳着齐刘海,扎着两条小麻花辫,鼻子被冻的微红,本应该是活泼甚至带些稚气的面容,但却有着苍白的脸色,深黑的瞳孔好像揉进去了痛苦与贫穷,却带着股执拗的火,又仿佛什么也没想,只是怔忡的看着你,嘴角有一丝稍纵即逝的笑意。这是她的黄金时代,只可惜,是在笼子里的。

萧红的故事起始于东北一个叫呼兰河的小城。不论是从电影,还是从她的小说《呼兰河传》,中都可以看出,她的童年算不上幸福。“以上我所写的并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只因他们充满我幼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就记在这里了。”她的父亲是一个典型的封建地主大家长,吝啬冷酷古板而不讲人情。母亲在她七岁的时候便已过世,家中唯一的温暖是祖父。祖父会陪她欣赏花园,会淘气地把橘子放在她头上尔后温柔的剥开,一瓣一瓣塞到她嘴里。祖父去世的时候,小小的萧红顶着斗笠,像往常一样跑到祖父房间里想告诉他秋雨落了,后花园的花也落了。可房间里没有烧的暖暖的炕头,发黑的带着结疤的小木几,还有平日里满满的青花色小食盘。只有哭号着的披麻戴孝的大人们。父亲蛮横的踢了女孩一脚让她跪下,麻木的脸上没有一丝悲哀,而此时此刻小萧红只能怔怔的看着僵挺在床上的祖父,外面的秋雨淅淅沥沥打湿了石子路。

呼兰河是单纯的,但也是封闭的,是美丽的,也是丑恶的。现在我还记得在小学课文《火烧云》中那动人的描写“这地方的火烧云变化极多,一会儿红彤彤的,一会儿金灿灿的,一会儿半紫半黄,一会儿半灰半百合色。葡萄灰、梨黄、茄子紫,这些颜色天空都有,还有些说也说不出来、见也没见过的颜色。”美丽的小镇是萧红梦开始的地方,但是扭曲的家庭给本应该光辉灿烂的童年留下了一抹一生都无法忘却的阴影。

虽然萧红在弥留之际曾无不悲哀的说过:“我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人读过我写的东西,但我的绯闻会永远流传。”但是在萧红的短暂而传奇的一生中,她的情感纠葛绝对是任何传记电影都回避不了的一部分。她的初恋是家族的丑闻,拒绝家族安排的婚事,同已婚的表哥私奔,被无情抛弃后无奈投奔前未婚夫汪恩甲。但之后汪家大哥发现并阻碍两人的交往,汪恩甲抛弃了怀有身孕的萧红,而且还留下了四百元的巨额欠款。在她的文字里有这样的描述:“去年在北平/正是吃着青杏的时候/今年我的命运/比青杏还酸”。

走投无路的萧红被关进了地下室只能写信给报社寻求帮助。就在这时,她和萧军命运般的相遇了。萧军对萧红的第一印象是不好的,苍白瘦弱的姑娘,怀胎十月,骷髅般的细瘦四肢和巨大的肚子形成某种滑稽的对比。但是当他发现了萧红闲暇时设计的图案,独具匠心的双钩字,默写的郑文公,还有那些有些稚嫩但以展现出灵气的小诗之后,一切都变了,“这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最美的女子”萧军如是说。他们聊文学,谈爱情,论生死,两个年轻人相爱了。之后哈尔滨洪水大灾,萧红披散着头发,穿着洗的发白的淡蓝色旗袍上衣趴在阳台的栏杆上,抽了根烟,不但一点都不粗俗,反而有种出尘之感。同萧军一起开始了他们的黄金时代。

由于生活的拮据,萧红将孩子送了人。在《弃儿》之中她这样写道:“产妇们都是抱着小孩坐着汽车或是马车一个个出院了,现在芹也是出院了。她没有小孩也没有汽车,只有眼前的一条大街要她走,就像一片荒田要她开拔一样蓓力好像个助手似的在眼前引导着。他们这一双影子,一双刚强的影子,又开始向人林里去迈进。”萧军是萧红的支柱,不仅是生活上更是精神上的。影片中萧军不仅是个热血豪气的东北青年,也由铁汉柔情。他因拮据的生活当掉了衣服,他会割下自己的鞋带为萧红绑上,他们会分食一碗肉丸汤,他们一起外出的时候,总是一前一后的走着,萧军在前大踏步的走,萧红在后边跟着,很少见到他们并排走,这就是他们之间命定的姿态。这段日子贫穷但是充满了希望。

但这段蜜月在两年后不可避免地结束了。萧红和萧军之间发生了冲突,争吵日益激烈,性格暴躁的萧军甚至动手殴打萧红。萧军背叛了这一段感情,他有了两段婚外情。这在萧红的身体和心灵深处遍布着难以医治的创伤。

萧军说:“她单纯,淳厚,倔强有才能,我爱她,但她不是妻子,尤其不是我的。”萧红后来在延安向丁玲诉苦说:“我爱萧军,今天还爱。他是个优秀的小说家,在思想上是个同志,又一同在患难中挣扎过来的,可是做他的妻子却太痛苦了。”

于是在结束了与萧军的苦恋后,萧红选择了一个同萧军完全相反的人,那便是端木蕻良。萧红曾说过:“我只想过正常的老百姓式的夫妻生活,没有争吵,没有打闹,没有不忠,没有讥笑,有的只是互相谅解、爱护和体贴。端木能在这种情况下接受我,我已经不奢求什么名分了。”但是端木的胆小懦弱不作为也给萧红带来了很大的伤害。骆冰基曾问过她;“你怎么能和端木这样的人生活这么久。”萧红躺在病榻之上用沙哑的声音回答:“筋骨痛的厉害了,皮肉上再流点血,也就没什么了。”在拜访友人时会因为看到萧军结婚照拂袖而去,面对端木的抛弃,她也表示:“如果我给萧军拍一封电报,他一定会马上赶来。”在我看来,萧军是萧红的灵魂伴侣,他像火一样温暖着她也灼烧了她,萧红只是一个纯粹的文化人,而萧军更是一名革命斗士。端木像水,在火烧火燎之后水能抚平伤痛,可是危难之时,潮水退去,只留下萧红像死鱼一般在绝望的沙滩上挣扎。

在感情上,女人往往是弱势的那一个,也是更容易被流言蜚语伤害的哪一个。更何况不善交友的萧红。萧红虽然一直都挣扎在贫困与痛苦之中,但她本性单纯孤僻执拗,像孩子一样任性,害怕孤独,渴求温暖与陪伴。尤其是在病重时的萧红尤其脆弱,她死死地拉着端木的手不让他离开,肺病摧残了她的身体。铁青的脸色,黯淡的瞳仁,嘶哑的呢喃,枯骨般的身体缩在毛毯里,她绝望地恳求他留下,但他还是毅然决然的掰开了她的手指。萧红最后病逝于圣医院,享年31岁。

另一个在萧红生命里起到极大作用的是鲁迅先生,在萧红眼里,鲁迅先生是关心后辈的长者,是文学之路的引路人。老年的鲁迅先生身体不好,满口义齿,容易伤风。萧红在回忆鲁迅先生曾写过:“鲁迅先生备有两种纸烟,一种价钱贵的,一种便宜的,便宜的是绿听子的,我不认识那是什么牌子,只记得烟头上带着黄纸的嘴,每五十枝的价钱大概是四角到五角,是鲁迅先生自己平日用的。另一种是白听子的,是前门烟,用来招待客人的,白烟听放在鲁迅先生书桌的抽屉里。来客人鲁迅先生下楼,把它带到楼下去,客人走了,又带回楼上来照样放在抽屉里。而绿听子的永远放在书桌上,是鲁迅先生随时吸着的。”(上接第40页)

在本片中由王志文饰演的鲁迅不同于我们印象中那个严肃冷酷永远脸苦大仇深的革命斗士。他亦是凡人,他喜欢提携后辈,懂得欣赏黑红格子裙,常常爽朗的大笑,是温和而富有人情味的。虽然革命信念依然坚定,但他的背脊微微佝偻,他也无不苦涩的感叹:“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营垒里的蛀虫。因此我也有些独战的悲哀”。

萧红好友丁玲曾这样评价过萧红:“从没见过这样没有心机的作家,这大抵是作为女性特有的软弱吧。”萧红说:“你知道我别无所求,只想有个地方好好写写东西。”作为文人她是纯粹的,他不随时代潮流,把自己的故事映射到小说中,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新小说写作方式,她和萧军不同,她是上天赐予人类的瑰宝,是有着才能灵气的作家。她不懂政治,就连朋友大部分都是萧军的,她像一个孩子,会任性的提出请求,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安于贫困,但渴望自由!

观影的时候我有些痛心,因为偌大的电影院里只有六个人观影,其中还有三人中途就离开了。再向亲戚朋友们推荐这部电影时,有许多人问:“萧红是谁?”或者听到这是个三个小时的文艺片后就放弃了观影。不得不为萧先生感到些许悲哀。现在物质生活的确发达了,很少有人能体会《饿》,《商市街》中的贫穷。而萧红那种外柔内刚的执拗,那种对于文学纯粹的热爱也少了,孩子们更是懒得思考选择人云亦云。不过也不排除这是一部为了冲奖的文艺片的缘故吧,影片时长过于长久,导致观影人数寥寥。

萧红曾在《呼兰河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逆来顺受,你说我的生命可惜。你看这很危险,我却自以为得意。不得意又能怎样?人生本是苦多乐少。不得不感叹,对于满额皱纹,花冠和王冕又算得上什么,是五月的朝露撒上枯死的花环,不如把这一切都扔开,她又有何所挂怀?

年读书月书评二等奖

坚信世间终有路可行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胡思敏外国语学院15级英语班

爱默生曾说:“伟大人物最明显的标志就是他坚定的意志,不管环境变化到何种地步,他的初衷与希望仍然不会有丝毫的改变,而终至克服障碍,以达到所企望之处。”无疑,《肖申克的救赎》这一影片便是这一言语的最好诠释,主角安迪便是最好写照。于我而言,他带来的是百折不挠的灵魂铸炼,生生不息的灵魂之火。我不想说也不敢想这部影片对我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我只知道,在我的成长旅迹中,它宛若永恒之火一路伴随,让我坚信,无论如何,世间终有路可行!

当所有的现实成为谎言,当所有的忏悔都不再真实,似乎二十年的光阴,被限制了自由、被束缚了身躯的牢狱时光中,安迪恍若深陷可怕梦境,黑色充溢着漫长时空,沉重得使人无法呼吸。可是,如电影的经典之语:“不要忘了,这个世界穿透一切高墙的东西,它就在我们的内心深处,他们无法达到,也接触不到,那就是希望。”

逆着旋转的时光轴细细看去,我不再只是一味地为主角安迪的遭遇惋惜,因为我发现他所经历的过去,站在历史的屏风后,并不显颓废,而是默默发出隐匿的光芒-希望火苗的蹿腾。

在安迪那段二十年充满绝望与沉睡意识的路上,希望是唯一能救他于水火之中的东西。拥有恒久不灭的希望之火,一直存于内心,燃烧、喷发,直至离企望之处越来越近。在最无助、最孤独的时刻,只有希望能让我们重新拥抱生命信念,重新呼吸黎明曙光的清新。

往往看《肖申克的救赎》,敬佩、惋惜、祝福等千万种情绪交杂在我内心,安迪他把所谓奇迹无畏书写,将时局扭转折叠,把命运掌控手中。二十年!七千三百多个黑夜!黑夜中的希望闪烁着曙光,引领他走向前去!在我看来不可思议的“越狱”,他成功了!他日复一日地凿着围墙,将一段一段的生命历史凿开来,渐渐翻开,黎明的召唤也加倍的鲜明,为希望的火苗涌动热烈的势头!

“不可思议”变成了“惊叹不已”……

许多时候,我会默默地思考:如果时光倒流就好了,如果多给自己一些时间,如果自己在过去努力点儿,也许情况会比此刻的失望好得多。时间一直在快进,而在我的内心深处,一切都似乎在放慢前行。“希望”对我而言,有点大,有些空,有些虚,它永远都是活动在那漂泊不定的虚影中,或许某时我是想把它扯出来,对它大声喊:“你应该出来拯救我,唤醒我啊!”可是,并没有。

有太多的东西想要去尝试,有太多的事情想要去做,有太多的远方想要去到达,可是自己似乎看到的是那一层又一层的黑影,我的第一步该往哪儿迈?每一次的尝试,感觉希望渺茫,便就此停步。害怕占据着我的心灵,希望似与我绝缘,在时光轴上,一切那么,那么遥远。

《肖申克的救赎》告诉我:其实,只要我愿意,仔细探索一番,希望的火光啊,就在前头。只要我愿意,一切都来得及。

宛若“安迪”,到了最孤独无助的日子里,始终保持内心的希望之火熊熊燃烧,二十年的光阴,只不过是人生道路上的一段坎坷之路。一切,都还有可能。这个世界,有三十岁重新学习去参加高考的人;有四十多岁开始健身,连续坚持几十年练就一身壮硕体魄的人;有八十岁开始学画画、九十八岁成为艺术家的人……无论在什么时候,永远都不要以为到了尽头!要让希望一直存于我们内心,如安迪般沿着内心的指引,走向光明。

我终于明白电影中所指“希望是最美好的东西,而美好永不会消失。”害怕,失望,一直都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用的东西之一。

我想,如果没有希望的一路伴随,我不会有那么大的动力去努力。事实上,许多时候的失望与懦弱只会徒增无谓的烦躁与压力,现实的生活不是看电影,遇到不喜欢的情节还能快进。更多时候,希望才能让我们重拾信心,一切未知也能在引领之下成为现实。

《肖申克的救赎》告诉我:其实,只要我努力,希望一直会庇护,幸运总会光临。

从小到大,我听过太多少年成名的故事,某某如鱼得水,混的风生水起,谁又如何出色。再回过头来看看自己,原来心理落差会这么大,我不再抱有希冀,也许,就随波逐流,平凡地沉默一生,甘受所谓的命运安排。

接受命运的安排?不!

安迪以其遭遇充分地鼓动了我,他经历了二十年的磨炼才有了本应就有的自由之身。在这样一条漫长的追寻希望与自由的路上,我才发觉,希望所带来的坚持,所有的一切都将不再被辜负。今天我羡慕的那些人,可以过的光彩熠熠、风光无限,可他们拥有怎样独特的能力或是才华,经历了多少暗黑的时光,付出了多少努力,流过多少汗水与泪水,才能换来今天这样一个像是开了外挂的金灿灿的人生?!

我相信,这世间一切都有其因缘,这世界上的力量永远不会枉费!可能我的一举手,便会催动一枝花;或许我的一转身,便使得万物颤动;我是大调和生命里的一部分,带着我独有的使命,为何不追随那希望之光,更进一步?

《肖申克的救赎》告诉我:其实,只要我坚信,拥有“厚积薄发”的希望驱动之力,在未来的某天,将成为一种积蓄已久的能量爆发。

一把小小的锤子,却凿穿了一堵厚重的墙。可以说,上天不会辜负有心人,这世间最大的公平就是坚持!我知道,时间是奇妙且公正的。我做的一切,时间都能看见。在这生活中,整天大吃大喝久了就会变胖,坚持锻炼便会保持体形;整天游手好闲就会一事无成,勤恳踏实便会得到回报。

以往,在最初的热情退却之后,我会有各种说辞来为自己的不坚持找借口:我不合适做这件事;我的天资不够好;我状态不是最佳;我没有时间……

后来我终于明白,现在所做的努力和准备,都是一种沉淀、一种铺垫,都是在为了未来某个特殊的时间点到来时,我们可以爆发出更强大的力量。如精卫填海、愚公移山,那些我们觉得不可能的事却被成功做好时,靠的都不是气力,而是毅力,一股“厚积薄发”的持之以恒,一种能量的爆发。只有永远保持希望之火在内心的熊熊燃烧,我们才会等到最美好时刻的到来。

普里尼告诉我:“在人生的决斗中,如果用勇气与坚决的双手紧握着,胜利必属于希望。”的确如此,《肖申克的救赎》也以其希望之火让我明白:“在成长的各式道路上,无论到了何种境地,坚信世间终有路可行!希望的火光啊,就在前头!”

年读书月书评二等奖

走向平凡的世界

■潘西方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13级汉语言文学3班

第二次高考完之后,我没有事做,在家闲待着和朋友们玩了一段时间之后,感觉很无聊。有一天,我跟我妈说,我去打工去吧,挣点钱并且还能锻炼锻炼。那时恰巧比我大不多少的明舅(我妈的堂弟)在登封的一个工地包了一个小工程,于是我就找到了我明舅来到了登封的一个山脚下的工地。

工地的生活很无聊,每天除了干活吃饭睡觉之外,大家会打牌赌钱,而我没有事干,就玩来的时候拿的我二哥的手机,听听歌,跟朋友聊聊QQ,有一天很偶然地翻到了一个电子书,是我二哥下载好的,这本书就是《平凡的世界》。我之前听我二哥给我说过这本书,而就在那天我开始走进了《平凡的世界》。

在书的开始,作者写的很平静,在陕西的一个小县城原西,时值寒冬,一大片一大片的雪花纷飞。放学了,大家都出来吃饭,当同学们都吃完饭回去的时候,在偌大的空地上走过来了一个穷小子,是的,就是那个孙少平……然后我就这样一直地看下去,在每天收工之后,就在活动房里,开着大风扇,躺在草席上双眼盯着手机四寸的屏幕,一页一页地翻动着,在脑子里闪现着一个一个的动画,有孙少平和郝红梅谈恋爱的情景,然后是少平和金波一起推着自行车回家,少安哥和润叶姐的恋爱,少平和晓霞一块儿爬上古塔山,金波去当兵然后爱上了一个姑娘,少安哥最后娶了一个山西的姑娘,穿着破鞋的玉亭叔在村子里跑来跑去,留着长头发听着录音机的王满银,学习好又懂事的兰香,少安哥在家乡办起了砖厂,少平高中毕业之后一个人到黄原打小工……我被路遥所构建的一个“平凡的世界”完全地吸引了,我对书里所描写的人物是如此的熟悉和亲切,他们的村子的热闹和喧哗,我们的村子也有;他们村子的鸡鸣声和狗叫声,和我们村子的也并没有什么两样。我发现原来小说可以如此地懂我,我也能如此地懂小说。

当时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少平高中毕业后在黄原当小工的那一部分,背着石头,汗珠儿流进眼里,后背上一道道的伤痕,晚上不能躺着睡觉,只能趴着,被过来看望他的晓霞心疼得不行,当时我干的活儿当然不是背石头,而是抬铁皮,切割搬挪角铁,漆钢筋,卸钢管,递个扳子送个斧子,但每天也感觉特别的劳累,再加上天气又很炎热,天天被晒得不行。收工之后,少平会找一个位置趴在那里看晓霞给她带过来的书,而我是和工友们一块在水管旁裸着全身冲一下之后,回到活动房里看我的手机,看我的《平凡的世界》,我唯一觉得少平比我强的地方是他还有一个晓霞心疼他。

就这样,我在登封的山脚下待了三十余天,挣了三千多块钱,读完了这本《平凡的世界》,回到家,我妈很心疼,说看你晒得黑的像挖煤回来了一样,我嘿嘿地笑笑,又不是女孩儿,没事儿。

再开学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个大学中文系的学生了。上了大学,我认识了一个姑娘。她像晓霞一样,有着明亮的大眼睛,长头发,好看的笑和好听的声音,有一次她买书的时候问我买不买什么书,我说,你帮我买一套《平凡的世界》吧。而如今,姑娘已不在身旁,《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却一直在我的书桌最方便取的位置上。

因为学的是中文,后来就读了很多不同作家的书,比如贾平凹、刘震云、阎连科、王安忆……他们的作品写得也特别的有意思,可是《平凡的世界》给我的那种感觉,却永远也不能被替代,就像在青春期的年龄曾经深爱过的一个姑娘,她不是最漂亮的却是最难忘的。

年读书月书评二等奖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评《霍乱时期的爱情》

■严叶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14级数学班

早在十多年前,著名作家马尔克斯及其代表作《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就已让人如雷贯耳了。实际上,我想不起自己了解的那个年代的作家们,有哪一个不曾提到过这个名字和这两本书。可是很奇怪我竟然一直没有读过它们。直到现在,出版界又掀起一轮对新版《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推广高潮。

读完了。不后悔这么晚才遇见它。我断定多年以前自己肯定读不懂,我会象对待一般的爱情小说一样潦草而过,就像当年这样对待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是我看完之后最直接没有添加其他思想的感受。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满是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我想这或许是霍乱一词贯穿文章的原因,它是这场爱情长跑的衍生物。

这场爱情长跑以男主角五十一年的不离不弃为背景,最后的抱得美人归为结果。五十一年,你会等待一个可能不爱你的人半个世纪吗?时间最能掏空一个人的心。这五十一年阿里萨时刻不在想着她。她为何突然不和他信件来往了,他不能去她家里看她了,然后,她要结婚了,新郎不是他。再后来她有了孩子,她和医生之间的婚姻看上去很和谐他没有插手的余地,他想要她快乐。可是他万没有想到医生会有外遇,可他还是无能无力,因为费尔明娜不需要他。直到那个转折点的到来——医生的意外离世。在赴往葬礼时他想他终于可以给费尔明娜一个依靠,未曾想却还是遭到了她高傲的拒绝。于是他接着等待,两年后在费尔明娜孩子的帮助下他才慢慢有了进展。在结尾处: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

这在阿里萨的思维模式里或许已经画上了一个美好的省略号,在我看来未必。结尾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他在费尔明娜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我很动容,毋庸置疑。

可是费尔明娜呢?同为女性,我知道她不爱任何人,不管医生还是阿里萨,她只爱她自己,可是我们没必要指责她,因为她也没有错。她知道自己不会爱上阿里萨,所以年轻时她拒绝了他,而和医生的结合也是因为他们也不是真正的爱彼此,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各取所需罢了。我想她或许知道自己承受不了阿里萨的爱,所以拒绝了他,直到后面丈夫的去世,她的孤独与寂寞促使她放下自尊接受了阿里萨的真心,可是她会不会付出她的真心还需要考究。

当我在已经弄懂了故事情节的情况下接着往后看时,我总是在期待结局会给阿里萨一个完美的结尾,而我想这或许已经是对他这五十三年长跑最慰心的结果了,只希望费尔明娜不会辜负他的长情。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等待是最青涩的恋情;

微笑是最美好的回忆;

体谅是最圆满的爱情。

年读书月书评三等奖

读《世有桃花》的时候

■刘胜马克思主义学院14级思政1班

回想起来买书看书最勤快的,应该是高三的时候。那时候一门心思想在高考作文上一鸣惊人,所以跑书店很勤快,也什么书都会去看一点。意味隽永的哲理小品,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都读。回宿舍熄灯之后躲在被子里,听楼道里宿管老师的脚步,声音远了就开始“作战”。手电筒压得很低,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动情时还要流下几滴泪以示共情。第二天依然精神抖擞“持续作战”。

那时候的我们啊,都喜欢文绉绉的,也就喜欢那种文艺得不得了的文风。那时候我最喜欢的作家叫安意如。看她的书有心动的句子都要抄在小本子上晨读看一看,无聊也看一看,幻想有一天自己也可以写出这样的像诗的句子。安意如作者有一本书是我一直都带在身边的,现在也依然摆在宿舍的柜子里。书名就叫《世有桃花》。

我一直都是按兴趣与心情来看书的。看如果觉得看过的书有趣就收起来,没什么感受的通常都不会记得放在哪里去打磨时间了。唯有这本,不仅跟随我走过了那段最艰难的岁月,还依然健康的“屹立不倒”。我那时候甚至还用漂亮的花纸做书签夹在里面,在漂亮的句子那里写批注,想着有一天这会不会也是一种财富?

这是写桃花的书,她写古人眼里的桃花,也写自己心里的桃花。古人总是神秘的,可是她笔下的古人,总是多情的。我们看到的李白总是豪迈不羁的,可是《长干行》里透露的却是他满满的童趣盎然,细致委婉;我们看李香君总是带着怜悯同情的眼光,入青楼好容易遇上有缘人却因身份不得眷属。这样的悲剧总是太多,可是她看到了李香君内心的坚韧不屈,我虽有桃花貌相,可我也有磐石心志。《桃花扇》里说李香君最后是受道士点化,将风花雪月儿女情长忘于江湖。这样的解读其实我也不满,这样一个对爱情忠贞的女子,如果肯这样轻易就放弃,那我就真的怀疑是不是不够多情。作者笔下的每一个女子,似乎都一样,又都不一样。她们美丽,她们善良,她们勇敢,可她们又都是悲剧。可她们都活出了不一样的色调。

我偶尔翻看到自己的批注也会忍不住想笑一笑,那时候自己很稚嫩,又不懂,又或许想懂。我总觉得林黛玉就是天生和贾宝玉在一起的,穆桂英天生就是要挂帅成为一代女帅的,男子抛弃女子是没有不得已缘由就是负心的。可是现在我连看一本书,哪怕是逛一逛书店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为了书中的故事感同身受了。我们好像很忙,忙的走路都想借着风。可是我们好像又没有忙出什么样子来。依旧是三点一线的生活,依旧是忙忙碌碌的上课,依旧是十二点才开始的夜晚,可是我们就好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一样的忙碌。我们好像没时间,可是好像又有大把的时间。我们只是没有时间看书而已。我时常陷入对高中母校的怀念,对过去那段岁月有着深深的依恋,我问自己为什么那时候没有早点顿悟,我也问自己现在为什么就没有费尽心思去为一本书做书签写批注包书皮的心情了,也不会有挑灯夜读那样的激情了。都说过去的和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我们现在,就好像花费着最美好的年纪做着其实完全可以做到的梦。有很多人找到了梦想正在努力,有很多人找到了方向正走在路上,而我们好像有了方向有了梦想,却迟迟不肯出发。我们和那时候的自己比,只不过年纪长了,可是输给了那时候的心境。作家安意如在《世有桃花》的序里写到“写作之人,无论生存之世多么恶浊动荡,心底要有仙意,唯此文字才可皎然出尘。写作之人心应似磐石,求证不息,生出文字却要似桃花嫣柔,能撩动人心柔软”。我十七岁时在旁写作:写作之人,定当如此。希望到时候二十七岁的我不要辜负如此誓言。与君共勉。

年读书月书评三等奖

一师最美的地方

■邹倩文15级中文班

踏入庄严的校门,穿过矗立的教学楼,在晓风拂岸中细柳缠着树腰,柳絮在空气中流荡、归依,归依于泥土,或者飞落绿莹莹的人工湖,引得鱼儿闹得欢腾……在四月的和风中,我邂逅了她,她,美丽、温柔、智慧,我眼里最美好而最神圣的——图书馆。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在学子眼中最神圣之地莫过于图书馆,我们可以在借阅室中伴着悠悠书卷香进入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桃花源,我们能够在自习室里邀三五好友为了各自的理想领略埋头挥洒汗水引爆思维的乐趣,我们也能在各个服务室得到老师热情的微笑与帮助,会因为在电子借阅室查询到科学严谨的资料而兴奋,为在累了时去打热水时看到瓶口缓缓升起的白雾而感到满足,在晨光中看着叔叔阿姨佝偻着身子打扫卫生而充满感恩……

我很早之前就梦想着能够写诗词,可是在那时没有一定的常识,原本嘤嘤成韵的诗词被我写的可谓狗屁不通。我一度灰心失落,甚至放下了手中的笔,熄灭了心中的火。偶然间,图书馆给我挑选了几本关于诗词入门的书,她用深入浅出的语句鼓励我:再试试,再试试!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重新拿起了笔杆。现在我的作品虽然还不够有深度,但我已经了解了平仄对仗押韵的基础,写出来的作品还有几丝味道呢!我相信:只要越努力,就会越来越好。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智慧的图书馆就是这样潜移默化间给我鼓励和帮助,甚至改变。

为了锻炼自己,也为了终日能够与书为伴,我报名了图书协管员,分拨到了统还室,在统还室我收获了颇多快乐,老师们耐心的教我归类图书,和搭档一起互帮互助送还图书,对每位还书的同学,老师总会嘱咐:你还有几本书没还,还有多久过过期,记得尽快还,不然过期了……有时候来询问的同学有不懂的地方,老师会笑吟吟的告诉说:找书去检索厅,图书借阅过期去读者服务部,社科借阅室在城南校区……我发现,在当协管员的时候我乐在其中,因为有亲切的老师,合拍的搭档,也因为明白了许多原来不明白的规则,知道了图书馆看似简单,却繁琐科学的分工是提供给莘莘学子良好服务的前提,每多了解这样的图书馆一分,就收获多一分惊喜,她慢慢的教我去细致而心怀感恩对待生活,不禁感叹:图书馆总是那么慷慨!

不仅仅是一个学习的地方,她也是一个充满温情的人,这位美丽与内涵兼具的女郎成了我的良师益友,她帮助我提升知识,给我莫大关怀,庆幸至哉!在和煦的春光里邂逅充满魅力的图书馆,使我愿灼灼夏日挥笔狂书,灿灿金秋傲游书卷,皑皑白雪时期盼来年。

希望图书馆越来越美,希望默默付出的幕后人员顺心顺意,也希望更多的同学知晓图书馆的动人心魂。

年读书月书评三等奖

静待花开

罗香14级班

在生活中,你如果懒得去尝试新的事物,那你会错过许多提升自我的机会,同时也不明确自己更适合做什么事。

我在身边朋友的影响之下,参加了书法培训班。书法是我的一个兴趣,同时也是我要必备的技能。在学习了一段时间,老师对我印象并不深刻,以至于我第二个学期去报名时,他都不记得我上个学期在他那里学过书法。我可能自我感觉良好,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直到有一天去上课,老师可能终于忍无可忍就当着全班的面很无奈的对我说:“我觉得你把学习书法当成了任务,你没有用心去学。”我瞬间感觉我的脸在发烫,我从小到大形成的孤傲的自尊心被赤裸裸地摧毁,我强装着自己毫不在意的样子,班上的同学都干巴巴的看着我,我觉得我在这里混不下去了。在接下来的自己练字时间中,老师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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