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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是看着武侠小说长大的,而养成吃货这类生物和武侠小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想不到吧?且看武侠小说中的各种吃法——
壹
春笋知时节
古龙小说写得好,却是洋才子出身,偶尔用起典故,难免有些小毛病。比如《多情剑客无情剑》里说李寻欢,“人虽不俗,却从来不吃笋”,情节上看,是为了下文他没有喝林仙儿的排骨笋汤,从而发现秘密做铺垫,字面上则是暗地引用了苏东坡那首《於潜僧绿筠轩》:“无竹令人俗,无肉令人瘦”。但这诗还有前头两句,乃是“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则“无竹”其实是指居住环境,和不吃笋固然没有太大关系了。
按说,笋之为物,是没滋没味没颜色的,美食家李渔却在品评蔬菜时把笋列为蔬品第一,凭的便是它那一种清灵之气。武侠作家中最擅写食的金庸,自然不会漏了笋这样灵物。程灵素初出场时:“托出两大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三碗菜是煎豆腐、鲜笋炒豆芽、草菇煮白菜,那汤则是咸菜豆瓣汤。虽是素菜,却也香气扑鼻。……菜肴做得本自鲜美,胡斐为讨她欢心更是赞不绝口。”这几样小菜简单素朴,却洗净铅华,淡中见滋味,正与此人相和,读来格外亲切,印象深刻。
《随园食单》中记载做法:素宜白水,荤用肥猪。前者适合春笋,白水清煮,原汁原味,杭帮菜里有手剥笋,庶几近之;后者适合冬笋,佐以五花肉红烧,烧完之后将肉取出,只以笋上桌,则青涩尽除,独得甘美滋味。冬笋好在脆嫩,春笋好在清鲜,这两种烧法,可以最大程度发挥其所长。江南民间另有小菜,谓之炒雪冬,是将雪菜和冬笋合炒,早晚用来搭粥,也颇相宜。至于笋烧肉,吴语方言里还有别的含义,却和文人墨客的雅思大相径庭。大人惩罚不听话的孩子,板起脸说道“让你吃笋烧肉”,那是指竹板子打屁股。不过多半是口头恫吓,真正下手的话,哪里舍得。
春笋长得快,所谓“雨后春笋”,正是极言其生长之速。因此只能当作时令菜,当季为美,过期不候,越短越嫩越妙。《七侠五义》里著名的“三吃鱼”段子,白玉堂要试颜查散,拿了他的银子乱花,要点“尖上尖”配黄河鲤鱼,指的便是春笋最嫩部分。陷空岛在松江,本来就是个讲究吃笋的地方,挑嘴的老白自然也是此道行家。与此相对应,则有《济颠传》里济公和尚说起当时的民谣:“一寸二寸官员得吃,一尺二尺百姓有分,若要和尚得吃,直待织壁。”——织壁者,老到可以做墙上竹席也。这是拿它自我调侃了,啃竹席这种事,和尚也不肯干的。
于是晒干保存,以期长久。笋干煲老鸭已是名菜,斯人独喜扁尖。苏南所说扁尖是腌制过的,用的就是那“尖上尖”,强调其鲜味。居家做法,加冬瓜、火腿烧汤,简单方便又美味。沈从文品物,喜用“格”来形容;寻常菜式中搁上扁尖一味,“格”便要高一些。竹与笋,都是南方物产,而春笋更令人想起江南,想起江南的春天,微雨季节。
撑着伞,提着春笋走过家门口的小路,突然闻到悠然的淡淡花香,抬起头四处去找,却又什么也没发现。
不经意间,春深如许。
贰
大肚汉
武侠小说的起源,有说是太史公《游侠列传》,有说是唐人笔记。古龙似乎更倾向于后一种,在《天涯明月刀》的序言中,他曾举张鷟的《耳目记》为例,以说明唐人笔记对武侠小说的影响:“隋末,深州诸葛昂性豪侠,渤海高瓒闻而造之,为设鸡肫而已。瓒小其用,明日大设,屈昂数十人,烹猪羊等长八尺,薄饼阔丈余,裹馅粗如庭柱,盘做酒碗行巡,自做金刚舞以送之。”
渤海位于今天的山东滨州一带,高瓒这薄饼裹馅的吃法,倒是挺符合“煎饼卷大葱”的民俗,可算此法鼻祖。撇开关于武侠的正经讨论,以上豪侠争斗的内容,两个字就可以概括了:饭桶。谁吃得多,吃得狠,谁便更豪气,以至于后文有烹食小儿、歌姬的残忍之举。——不必奇怪,“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云云,其实是现代武侠的概念,而古之所谓侠客,原本就是些以武犯禁的地方豪雄一类。吃个把人,也是小焉哉,何况吃个丈余的薄饼,八尺的猪羊。
饭桶未必是侠客,但侠客却必须是饭桶。能吃,也算是古侠客们必备条件之一,当然,还需敢吃。鸿门宴上樊哙闯来,项羽二话不说,弄了一只生猪腿来试探。结果樊哙面不改色,拿把匕首切巴切巴就全下肚了,于是西楚霸王赞叹道:“真壮士也!”由此可见能吃的好处。倘若樊哙连个猪腿都吃不下,不免要遭人白眼,更别提闯宴了。只不过侠客虽然能吃,肠胃构造想来也与常人无异。樊哙回去之后有无消化不良跑肚拉稀,书中不提,我等也无从知晓。
以能吃为美的不止中国,古罗马就曾盛行这种风俗。著名罗马暴君尼禄好作通宵饮宴,宴会上所有贵族都要不停地吃喝,吃得越多,越显示其高贵。当时流行一种器具:用鹅毛做的拨子。吃到实在不能下咽的时候,便用这种拨子伸入口中轻扫喉咙,使得自己呕吐出来,从而进行下一场宴饮。这种做法不但是真正意义上的令人恶心,更加暴殄天物。
之所以出现这种习俗,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武者筋骨强健,能吃,至少是身体健壮的标志。廉颇七十岁时,赵王欲重新起用,派使者打探情况。老头儿还挺想为国出力的,“为之一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以示我还结实着呢。然而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被敌方贿赂了的使者回来向赵王报告说:“尚善饭,然与臣坐,顷之三遗矢矣”。——拿今天的话说,能吃不能受,身体不成了,于是罢用。二者,所谓穷文富武,学文的穷酸些无妨,学武的却必须是有钱人,至少营养跟得上,身大力不亏。古时物产远不如今日丰富,文人还可以讲究个“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在烹饪之道上下功夫;武人“有钱”的最直观表现,便是能吃,且吃得多了。
今人讲究养生,更加注重食物的口味与材料的地道。如唐人笔记上那般不健康也不卫生的吃法,早被摈弃了。但说到底,开饭店的不怕大肚汉,“好胃口”仍然是成为美食家的首要品质。整部红楼吃法浩繁,然而公子小姐们品味虽高,肚量却不敢恭维,吃个螃蟹鹿肉也消化不了,徒然有“銮刀缕切空纷纶”之叹。看得最痛快的吃,还是刘姥姥进大观园那一出:“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一筷在手,便有横扫千军,万夫不挡之慨,何等痛快。所以想当美食家,非但要有洪七公之舌、袁才子之富、李笠翁之闲,更要有樊哙、高瓒、刘姥姥之胃。否则面对佳肴,也只能浅尝辄止,无法大快朵颐,岂不伤哉?
叁
二十四桥明月夜
香港镛记推出金庸宴,以小说中的菜式做宣传招徕顾客。这原本是商家惯常的噱头,然而有一样倒是极其难得的:他们居然当真做出了“二十四桥明月夜”。
看过《射雕英雄传》的人多半对这道菜印象深刻。书中写道:先把一只火腿剖开,挖了廿四个圆孔,将豆腐削成廿四个小球分别放入孔内,扎住火腿再蒸,等到蒸熟,火腿的鲜味已全到了豆腐之中,火腿却弃去不食。——这道菜是黄蓉为了赚取洪七公的降龙十八掌所用,自然用心无比。豆腐极其软嫩,要将它做成圆球,殊为不易。小说中交代,黄蓉是以兰花拂穴手完成了这个不可能任务。而美人如玉,十指如葱,整治出明月也似的白嫩豆腐,不必吃,甚至也不必亲眼见,光用想象,亦可令人心旷神怡了。
想象终归比现实美好得多。镛记复制二十四桥明月夜的苦心令人佩服,创意也令人叫绝,然而实物拍出来,是活生生一整只大火腿,里头嵌着一排密密麻麻的豆腐球。固然忠于原著了,却是美感和氛围全失。看上去不似黄蓉妙手所为,倒像是沙通天彭连虎们弄出来的。画虎不成反类犬,此之谓也。仔细想想,将想象中美食搬到现实中,确实是一件煞风景的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笛谁家听落梅,吃的原本是那一层诗意,并非纯为口腹之欲。只说味道,不论形色,则将豆腐切做骨牌块,直接与火腿同煮,说不定反而更胜一筹,哪里用得着如此费事。
这道菜的起因是一个关于饮食繁简的论断——“越是简单的菜式,越显功力”,熊掌鱼翅谁来做都一样,而青菜豆腐,却只有真正的大厨才能做出美味。这个说法和“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的武学原理异曲同工,但以“二十四桥明月夜”这道菜作为佐证,却是一个大大的bug。盖这做法本身并非真正的简,而是化简为繁。类似于红楼宴中的“茄鲞”,按刘姥姥的说法,一只茄子倒要十几只鸡来配,则最后入口的到底是茄子还是鸡?吃的极简主义,本质上应当是将烹饪上不必要的花招全部去掉,以最简单最有效的做法,带出食物最原始最醇厚的本来滋味。以武功作比,它不应是桃花岛的落英缤纷掌,也不该是陈家洛的百花错拳,而应当是乔峰在聚贤庄中使出的那套太祖长拳,大开大阖,极简却也极具威力,令食客唇齿鼻舌一同臣服其下。
我最喜欢的吃法也是如此。比如说,盐煎豆腐。选正宗的卤水豆腐,煎至火候正好,略烹些好酱油即可。只用小香葱一种调味,成品两面微微泛黄,透出浓郁的豆香味。再如猪肉,白水煮了切片蘸蒜泥酱汁;又或者如坡老所为,取上品五花肉文火慢炖,“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出一锅红亮诱人、香气扑鼻的红烧肉。上桌之际,管他玉笛谁家、明月何处,只剩下大快朵颐这一个念头。倘若黄蓉美眉见了,或许也当大叹“牛嚼牡丹花,可惜可惜”吧?
菜品与烹饪者性情相关,黄蓉之舍简求繁,正是其心思剔透、七窍玲珑的性格使然。武术至高境界,谓之“重、拙、大”,所谓拙胜巧,巧胜力。射雕中的“二十四桥明月夜”独得一个巧字,却离重拙太远。附会一下,这也是为何最后大成者是呆郭靖,而非俏黄蓉的缘故。这评论并非贬低蓉儿,只是心有旁骛,过细而过巧,便难以精进。反映到菜式上,也是花巧太多,当做个人才艺展示自然惊艳,却不是烹饪之道的正途。
无论如何,若去香港,倒是不妨去尝尝这书中的绝味。对于肉食主义者而言,豆腐倒在其次,火腿却万万不能弃之不用。留明月以赠君,我自大啖猪腿可也。
肆
食人
新水浒较之老版有不少改动,或可称为与时俱进。其中有一节,宋江被王矮虎虏上清风寨,要取来心肝做醒酒汤。剧中借王英之口说,这并非真吃,而是吓唬人的。之所以这么改,大概是因为吃人这事过于血腥,不合现代审美口味,也有损梁山好汉们的形象。然而事实上,以人为食古已有之,非独水浒,也绝不是文学作品的凭空捏造。
最早的食人记录要算商纣杀伯邑考以食周公。同样的故事在刘邦身上也串演了一遍,却是倒过来,杀了老子给儿子吃。齐桓公的宠臣易牙极善烹调,被奉为厨神,也就是厨师的始祖。他曾杀了幼子煮给主子吃,如此忠诚,自然令桓公感动万分,立刻便想重用为相,被管仲谏阻了。理由也很妙:“不爱其子,何爱于君?”——连自己亲生儿子都不爱,那又怎么可能爱自己的国君?果然,正是这位易牙最后作乱,勾结宫人将齐桓公封锁宫内,令一个赫赫有名的春秋霸主活活饿死。
杀子之外,也有杀妻。《三国演义》中便有这么一段:“刘备投许都,途次绝粮。猎户刘安闻刘豫州牧至,乃杀妻以食之。玄德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玄德不疑,饱食一顿。将去,往后院取马,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惊问,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在这个故事里,杀妻供食被用来作为刘备有“圣德”,受人爱戴的证据,由此可见,古人对于吃人这一极端行为所持的态度,并非像今人一般排斥。
妇人孺子在古代社会中,是“大丈夫”们的从属品。因此,如何处置,是红烧还是清蒸,也就成了拥有者的权力。还是古龙,在《谁与我干杯》中提到隋末诸葛昂和高瓒斗胜设宴,高瓒烹了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诸葛昂便把自己一位爱妾用大蒸笼里蒸熟,施以脂粉,再用银盘端出。“众皆掩面,昂独撮乳而食。”——正宗女体盛。这一种当然够残暴,即使是古人,对此也不以为然。但有些,比如著名的睢阳之围,守将张巡杀了自己的小妾用以劳军,这在史书上,却作为光辉的一笔记载下来。
乱离人,不如太平犬,在乱世吃人成为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汉献帝时中原大灾,程昱一次为曹操送去了可供大军三日的粮食,其中就包括不少腌制的人肉。隋末朱粲曾扬言,“只要国中有人,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每攻下一座城镇,便将妇孺作为军粮分发。五代饥荒,长安米价腾贵,盗匪、官军都直接去抓人充口粮,当时一人值钱数百缗,以肥瘦论价。甚至抗金义军也吃人,南宋庄绰《鸡肋编》中记载:“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有持至行在犹食者。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饶把火”指肉老需多加把火,“不羡羊”意思是说少女味美胜过羊肉,小儿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便叫做“和骨烂”了。
流传下来的吃法也是五花八门。除了上述生吃、蒸煮、肉酱、炙烤、晾干制成肉脯之外,讲究些的还以盐酒腌制。有创意是黄巢,把活人扔进大石臼,连骨带肉一起磨碎,这么吃下去,没准是可以补钙的。五代赵思绾独辟蹊径,喜食人肝,且须是活人之肝。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水浒传》中“心肝醒酒汤”的吃法,大概来源于此。
相比而言,武侠小说中有关吃人的描写倒不算多。最出名的要算《绝代双骄》中,那个不吃人头李大嘴。然而李大嘴吃人,也并非出自残暴天性,而是为了虚张声势,令别人惧怕自己。比之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种种吃人案例,算是小巫见大巫了。尽管背负着“以武犯禁”,又或是宣扬暴力的名头,武侠仍旧是成年人的童话。历史才是那个赤裸而行、以自己身躯为食的巨人。
无论如何,人类花了这么长时间进化到食物链的顶端,绝不是为了吃同类的。世易时移,今天的我们已经很难判断古人的是非对错,更难以替代他们的伦理观与价值观。惟愿这类与人性背道而驰的悲剧不再上演,并愿一切与文明相悖的灰暗与残酷,在历史长河中沉淀下去,永不泛起。
伍
寂寞牛肉面
小墨说,曾在某年的9月21日——这大概是正宗武侠迷才能记得的日子,和一帮朋友一同去吃牛肉面,当做对古龙的纪念。牛肉面这种寻常吃食何以跟古大侠结成了对子?答案可以在他的散文集《谁来跟我干杯》中找到。十二篇台北小吃,其中关于牛肉面的几乎占了一半。套一句时下流行的话:假如这都不算爱,谁还相信爱情呢。
悲催的是,古龙很可能爱错了对象。台湾小吃固然品种繁多、制作精细,但要说到牛肉面,全国人民多半会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兰州,没台湾什么事。兰州拉面有“一清二白三绿四红五黄”之称,清且醇的牛肉原汤固不必说了,雪白的萝卜片、碧绿的香菜、通红的油泼辣子,加上色泽微黄入口筋道的拉面,光看着便令人垂涎三尺。比之由川味改良过来,多少有些不伦不类的台湾牛肉面,正是云泥之别。
虽然如此,口味仍是极私人的东西。天下美食三分,二分在故乡。小吃尤其如此,一方水土一方人,纵有山珍海味名厨高手,也敌不过街头巷尾的亲切家常。是以古龙对并不那么地道的台湾牛肉面念念不忘,也可以理解。以吾乡为例,提起牛肉面,南京人首先想到的也非兰州拉面,而是七家湾。那里有个老店,外观破旧极了,窝在一处熏黑了的拆迁房内,里头却是别有洞天。这里的牛肉面是红汤盖交,浓厚的原汁牛肉汤兑上生抽,洒些青蒜叶,类似阳春面。精华在浇头,都是店里自己卤的熏牛肉、牛肚之类,照例酥烂入味,隔着一条街都能闻见那种扑鼻香气。此外牛肉锅贴也是一绝,外皮金黄油亮,薄皮略带些脆,肉馅鲜嫩,卤汁尤其浓厚,吃时若不小心,甚至会溅到身上,据说是加入牛骨汤的缘故。老客去吃面,多半先不忙叫主食,而是切些牛肉牛杂,摸出一瓶二锅头慢慢喝。等吃得差不多了,再叫一碗光面、二两锅贴,吃着面就着锅贴,饱醉而归。淳朴自在,颇有古风。
其实真正好的牛肉面也就两个要素:汤地道、面筋道。牛肉汤尤其重中之重。但家常以上好牛腩熬汤,味道反而不浓,必须要加上牛骨髓、牛尾、牛杂之类,才能熬出醇浓好汤来。过清过精,则失本味。印象里,古龙没有在小说中写过牛肉面,却写过牛肉汤,那是《陆小凤》里一个煮得一手好汤的姑娘的名字。面呢?新月传奇里倒是有个面摊,不过卖的是金花、银花和珠花,杀手们的交易会。其他几位作者,广西的梁先生大概是不爱吃面的,只记得他在《广陵剑》里情意绵绵地说过马肉米粉。金庸也是,书剑中说糯米藕,鹿鼎记里说桂花糕,都是米食,极少提及面条。在整个武侠世界里,牛肉面是个被忽略的存在。
“夜,春夜,有雨,江南的春雨密如离愁。
春仍早,夜色却已很深了,远在异乡的离人也许还在残更中,怀念着这千条万缕永远剪不断的雨丝。城里的人都已进入了梦乡,只有一条泥泞满途的窄巷里,居然还有一盏已经被烟火熏黄了的风灯,挑在一个简陋的竹棚下,照亮了一个小小的面摊,几张歪斜的桌椅和两个愁苦的人。”
凄凉雨夜,幽僻小巷——这是《新月传奇》的开头,古龙笔下的面摊。没有熟悉的食客、亲切的店主、冒着香气的汤锅,又有谁会去光顾?夜雨江湖,一派肃杀之中,这碗倒霉的牛肉面看起来简直是,寂寞如雪。
陆
江湖馄饨担
《江湖歌者》扉页的作者简介中劈头就是一句“五岁习武”,其实纯属没话找话,给自己脸上贴金。真实情形是那时体弱多病,父母便托关系找到师傅,要我跟着活动筋骨。不练力,不套招,站桩打跟头,偶尔学两手拳法,如此而已。
师傅倒是正经师傅,祖传的功夫。很多年后我在网上搜索,意外地看到了他的名字,才知道他在武林中的名头。然而在当时,他给我的印象也就是个极普通的年轻人,穿一套藏青运动服。并不高壮,看上去斯文清瘦;也不严厉,笑容不多却总是轻言细语。
来学武的都是孩子,大多数在八九岁到十四五岁,正是最调皮最能闹腾的时候。我是其中最小的,见谁都要叫声师兄师姐,也得了不少照顾。除了师父,我们共同的偶像是大师姐。这是个从没出现过的人物,她只存在于师父的口中。大师姐功夫好极了,大师姐在国家队,大师姐拿了全国比赛的亚军……平日不苟言笑的师父只要一说起她,眉眼都是得意。
但我印象最深的却不是这些,而是练武场门口的馄饨担。老家在南北交界处,馄饨也有两种。一种是苏州人卖的南方大馄饨,用荠菜和肉作馅,汤里加虾皮榨菜末,清鲜不腻;还有一种是安徽人卖的北方小馄饨,皮薄馅少,却是汤浓味厚。门口的馄饨担是第二种,一头挑的是作料和沸水,另一头挑着一只大汤锅,汤锅里总煮着几块大骨头,飘出诱人的肉香。将包好的馄饨下沸水,一瞬间浮起,满飘着薄如蝉翼的绉纱皮儿。汤碗中加鲜红的辣油,青绿的葱末,再洒上胡椒粉,香气透骨。寒冷的早晨,家人便用它来诱惑我早起练武。到后来,它对我的意义完全超过了枯燥无味的练习。
孩子对陌生人总是好奇的。那些来自异乡的漂泊者,耍猴人、养蜂人、卖糖人……在幼稚的想象中便成了“江湖人”最初的含义。挑着担子行色匆匆,只在每个清晨出现的馄饨摊也是这样。他们是谁?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过剩的想象力便幻化成各式各样的故事。但很快我便把这种好奇抛在脑后,因为那天,大师姐回来了。
这是一件大事。这么多年过去,我还能清晰回忆起那天的情形:师父如何自豪地把身边白衣持剑的女子介绍给我们。在一帮小不点羡慕加崇拜的眼神中,那娉婷婀娜的少女略带羞涩地微笑着,侧过头抿嘴不说话。再然后,在“大师姐来一个”的起哄声中,她抱拳凝神,双手倏地一分,我们这才发现那原来是一对雌雄剑。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要描述那场景对我的震撼是徒劳的。总之就是,当时只有七岁的我永远记住了那一幕,而在日后,当我看到武侠小说中所有关于美丽女子的描述,我首先想到的都是她,这个我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这是一个孩子在打开世界的窗户向内窥探时发现的第一道光,采撷的第一朵记忆之花。时间这所有生物的天敌毁灭一切,却令回忆灿烂耀眼,永不凋谢。
是的,只有这一面。数年后我离开了家乡,自己变成了身处异乡的漂泊者,当然也中断了我的习武生涯。此后的很多年,我没有再回去,也不再有师父的消息。偶尔也会在寒冷冬夜溜出去吃一碗小馄饨,却总不似当年滋味。但对于大师姐,由于一些不可知的缘分,我还辗转听说过她的一些事情:她所在的武术队解散了,她退役回家做了售货员;再然后国营店被兼并,她被裁下来,自己开了一间小吃铺子,卖面条、包子,当然也有馄饨。再见到她时你一定认不出来了,告知消息的人惋惜地说,她现在很老,而且很胖——足有八十公斤。
好吧,抱歉。这不是个完美故事,而我也没有能力给这段回忆加上一个虚构的戏剧化结局。比起虚幻的江湖,人生如此真实。然而假若时光穿越回头,或许我可以告诉那个在馄饨摊前胡思乱想的自己,这一切并非幻觉:谁能保证那个在锅灶前忙碌着的胖胖的老板娘,会不会有一天突然兴致来了,哼着小调将手中漏勺舞成光圈,变幻出让人心驰目眩的美丽剑光呢?
柒
谁与同醉
我曾描述过武侠最初给我的印象:风雪夜,古老客栈外摇曳的灯笼。陌生的江湖人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陪伴他们的只有一柄剑,一把刀,一场风沙,以及一壶暖酒。
世上有不饮酒的侠客,却少有不写酒的武侠。侠与酒,就这样以一种天然的方式联系起来。这联系源自他们根底里相同的叛逆性与边缘特征。以酒为例,商纣设酒池肉林,醉生梦死奢靡无度以致失国,周公便吸取教训,作《酒诰》禁止聚众饮酒。从那时开始,层出不穷的禁酒令贯穿了整个历史。《诗经·小雅》中《宾之初筵》一章,描摹宾客从入席时的道貌岸然、衣冠楚楚,一直到饮酒后的狂呼乱叫、脱衣裸体种种失德之行,仿佛在证明着酒之为物,小则伤身乱性,大则祸国误事。
侠呢?尽管有墨家传统,有游侠列传,有重义轻生的决绝,有为国为民的壮烈,以武犯禁的侠客们也仍然为主流社会所不容。无论治世还是乱世,侠的结局无非两种:要么死,要么归隐。前者起于草莽,终将埋骨草莽;后者来自江湖,重又匿迹江湖。于是,“禁忌”的酒与“犯禁”的侠,就有了精神上的共通之处,在冷冽的江湖中,酒是最温暖的存在,最忠诚的朋友。
金大侠不可谓不懂酒。《笑傲江湖》里祖千秋与令狐冲论酒那段,展示了作者对酒文化的深刻了解——当然更多的是丰富的想象力。诸如百草酒配古藤杯、葡萄酒配夜光杯之类,形容得活灵活现,绘声绘色。这一段也是武侠小说中极其经典的酒文字。然而所谓尽善,却未必尽美。金庸懂酒,只是了解酒的外在,古龙的懂酒,才是深谙酒之滋味。即使我一向喜欢前者的文字,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没有人比古龙更擅长写酒,无需繁文缛节,也不必引经据典,我们甚至不必知道李寻欢喝的究竟是莲花白还是女儿红。金庸写酒,而古龙不用写——他的书就是酒,他的文字就是江湖。
或许因为寂寞,酒与寂寞是古龙小说永恒的主题,也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与他浑然天成,不分彼此。古龙的主角几乎没有不饮酒的,自然,也没有不寂寞的。“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即使是那些欢乐英雄、风流浪子,在酒阑人散之后剩下的,也都是属于江湖人的无可排解、不能逃避的寂寞。谁是快意恩仇的大侠?谁是浪迹天涯的剑客?谁是应者云集的英雄?在烈酒面前,这些头衔统统消失不见,只剩下一群永远的陌生人,唱着属于自己的歌,做着自己的刀剑江湖梦。一次酩酊大醉的宣泄,一段埋葬旧日感情的痛苦,大叫、大哭、大笑之后,所有的声音所有的气息,都在风中归于沉寂。
——喝酒的那个人忽然站起来,先拿出块碎银子摆在桌上,再撑起油纸伞,走过去扶住他。“我看得出你一定是酒瘾犯了。”他微笑著道:“这儿的豆腐乾虽然卤得不错,酒却太酸,我们换个地方喝酒去。”
——古风的高屐踏著泥泞,崭新的油纸伞挡住细雨,一手扶著一个人,渐渐走出了这条陋巷。”
以上,是《楚留香传奇》中的一段,写落魄杀手焦林与楚留香的相遇。在整套书中,这是无关紧要的闲笔,大多数人即使读过,也不会记得。然而却是我印象最深的,关于酒和江湖的最温暖的文字。于雨夜深巷中偶然相逢,共饮一壶浊酒;在明朝酒醒之后告别,各自走完剩下的路。这才是传奇背后的真相:两个人的酒,以及只属于一个人的江湖:不必同路,只需同醉。
就独自饮尽这杯中冷酒吧,既然斯人已逝,而那个有泪有笑有朋友的武侠江湖,也已渐渐行远。谁人同行,谁与同醉,在这荒凉人世间。
捌
且吃茶去
茶酒历来并称,按常理,说了酒,也应当说说茶。然而在武侠世界里,茶与酒的地位却不可同日而语,后者远高于前者。别的不说,小说中有的是醉拳、醉侠,却没见谁整出个茶拳或茶侠来。
其实挺正常,快意恩仇,刀头舔血,这样的氛围毕竟更适合饮酒,而不适合饮茶。侠客们动手之前,彼此对敬一碗烧刀子,那是干脆利落、豪情万丈;假如改成相对坐下,慢悠悠煮水烹茶再来个关公巡城韩信点兵什么的,那架也就没法打了。即令翻出武侠小说的前辈祖宗《水浒传》,武松醉杀猛虎,宋江醉题反诗,鲁智深醉打山门,好汉们也都是饮酒的。喝茶?倒也有——“干娘,浓浓点两盏姜茶来”,说这话的是西门庆。
是以茶还是佐书更为合适。茉莉芬芳馥郁,宜读散文小品,满口清香;龙井色秀味清,适合诗歌小说,淡中有人生味;红茶端酽和暖,辅以史书,百年风云尽收一瓯;乌龙浓香微苦,可品哲思杂文,回味悠长。倘若学苏子美,拿汉书下酒,看几页就“浮一大白”,以我等微薄酒量,一本书下来早成烂泥一堆了。这又是酒不及茶之处。
世事无绝对,武侠小说中的茶虽少,若要认真去找,也还是有的。如《天龙八部》里,鸠摩智携段誉入曼陀山庄,就提到了碧螺春:“……端起茶碗,扑鼻一阵清香,揭开盖碗,只见淡绿茶水中飘浮着一粒粒深碧的茶叶,便像一颗颗小珠,生满纤细绒毛。段誉从未见过,喝了一口,只觉满嘴清香,舌底生津。这珠状茶叶是太湖附近山峰的特产,后世称为“碧螺春”,北宋之时还未有这雅致名称,本地人叫做‘吓煞人香’,以极言其香。”
书中对碧螺春的色、香、形、味描写很正,但北宋时是否已有这茶叶,却众说纷纭。尽管陆羽在《茶经》中已经提到苏州产茶一事,然而唐宋时期饮茶的风俗是以半发酵茶做成茶团,冲泡时则研磨成末。有关绿茶的确切记载要到元以后才有,所以这段多少也有穿越之嫌。算起来第一次喝碧螺春,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那时惊艳的感觉大概和段公子一样,确实“吓煞人香”,汤色青碧,气味馥郁。若与龙井相比,则龙井胜在清雅,碧螺春胜在芳烈,可谓一时瑜亮。遗憾的是,这几年种植太滥,品质下降得厉害,已经是喝不得也哥哥。大抵好茶如隐士,只可见于未闻名时。盖一有名气便惹来众人趋附,趋附则生利益,逐利而有商业化大生产,终于品质难保,徒具虚名,以至于自砸招牌。
茶之所以不入侠流,或许还因为规矩多。红楼妙玉便曾说道“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我自己牛饮惯了,喝茶全凭喜好,不讲规矩,所以虽为茶党,却非雅人。李渔曾说,本性酷好即为药。对我而言,茶即有此效,是不可一日无之。凡有小病,泡一杯茶来,边看绿叶水中舒卷边喝下去,三杯一过,立刻神清气爽。比什么天山雪莲、莽牯朱蛤都要有效得多。
其实有些茶,倒真适合豪饮。如徽茶,黄山毛峰、太平猴魁,山茶都是大叶、味厚,粗饮则佳,细品反而不得其妙。曾于黄山农人家喝野茶,叶极肥大,抓一大把搁在碗里,直如树叶,却醇厚芳烈,三碗欲醉。又北方所谓“高末”,其实就是茶叶末子。在南方,拿茶叶末待客会被人说闲话,即以苏茶为例,无论是青峰、雨花、碧螺春,均以叶形完整为好,色香味缺一不可。然而高末倒是有古风的,古人喝茶,非但要将茶饼舂碎煮开,连残茶也要吃下去。但那原因,猜测多半是节省和便于储存吧。高末沏出大碗茶,当盛夏溽暑之际,解渴提神,痛快酣畅。茶中侠者,或为此辈而设。
曼陀山庄不过是小说的虚构,名茶碧螺春也已式微。但姑苏风物,却也流韵犹存。几年前过半塘,刚好飘起细雨,一路安静无人。走进路边一家茶楼,叫了香片。茶以白瓷碗盛着,水壶用竹篾编得精细。桌子是古色朱漆,跟雕花窗扇配得正好。凭窗望去,河中画舫、垂柳,对岸是玲珑有致的姑苏人家。楼下蓝衫女子在卖茉莉,腕上一串串洁白清香。此情此景,突然生起与段公子同样的念头来。料想他当日所倾心的,也未必是茶本身吧。
人世扰攘,何处得自在?且吃一盏清茶去,不带半分红尘来。
金庸、古龙的美食写法读武侠,除了书中的刀光剑影,儿女情长,印象最深的恐怕要数书中的美食了。古龙金庸两位武侠行家,更是美食行家。
安意如曾评论说:要论笔花四照,蔡澜虽是专门写吃喝玩乐的,也不及老金。这大家的底子偶尔玩票下也是够让人惊艳的。见识广博,又和蔡澜,倪匡一干食家在一起厮混久了,金庸对饮食之道想来也是谙熟的。可恨这老小子忒不实诚,书里把人家想吃的几道菜写得麻烦透顶,害得人只能望菜兴叹。你叫我到哪去学“兰花拂穴手”嘛!他写来容易,天知道樱桃核好难挖啊,还要塞肉进去,简直……!!!还是咱们古龙老大好,酒就是酒,最好的酒也喝,烧刀子也喝,菜就是菜,椒盐排条,蜜炙云腿,妙在好吃却不那么麻烦。简单起来一盘花生卤牛肉。实在没有的话河里抓只鱼烤烤,路边蹭只羊烤烤,菜园地里顺几个红薯土豆什么的,那种香气也是够诱人的。
有时合上书,想想书中的美食。才发觉古龙写美食,便只是写美食,虽然美食难觅,但倘若运气足够好,也有机会一饱口福。而金庸写美食,便不仅仅是写美食了,往往还要有诗词的意境来烘托,美人的颜色来映衬。加之金老天马行空的想象,仅本上属于可望不可求一类。从以下选段可见一斑。
牛肉汤端上来了,果然又滚又烫,而且是用特号大碗装上来的,汤已经煨得比米汤还浓,汤里的肉是用中身上三个精彩的部分集合至一起煨的,牛是一种最精彩的牛。
像这么样一碗牛肉汤,如果配上两三个硬面摸摸、一碟云南大头菜再配上一碟兰花豆腐干和一包花生米来下山西老汾酒,就算有人用两百八十六样菜的满汉大全来换,你也会说:“不换。”当然是不换的,换了就是乌龟了。
司空摘星不是乌龟,也不是王八,司空摘星是吃客,是行家,而且是个大行家。
他喝了几口汤,吃了几块肉,就闭上眼睛,从鼻子里慢馒的吐出了一口气。
“腱子肉,小花腱子肉,三分肥的中肋条,再加上一点白脯和牛筋。”司空摘星叹着气问中小姐,“这条牛更精采了,是不是从小用酒拌小麦喂大的?”
“是。”
“这碗牛肉汤是不是已经煨好了四五个时辰?”
“是。”
“可是我刚坐下,你的牛肉汤就端上来了!”
“我要去求人时,牛肉汤总是早就准备好了的。”牛小姐说:“因为我外婆常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我从来也没有忘记过。”
“她说什么?”
“她常常告诉我,要去抓一个男人的心,最快的一条路就是先打通他的肠胃。”
司空摘星大笑:“你外公一定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有福气!”
牛小姐嫣然:“他也比这个世界大多数男人都胖。”
(《陆小凤传奇》古龙)
无论什么地方的茶馆,通常都是人最杂的地方,现在虽然还很早,但大多数茶馆都已开门了。
“上午皮泡水,下午水泡皮”,最懂得享受的杭州人,早上当然不会呆在家里,吃老婆煮的稀饭。
杭州茶馆里的汤包、蟹壳黄、扬州千丝,本就和广东茶楼里的鱼饺、烧卖一样受人欢迎。
这次她也没有吹牛,她果然会买。
段玉刚将病人扶到屋里去躺下,等了还没多久,她就大包小包的买了一篮子回来。
她解开的第一包.是虾。
段玉的眼睛已亮了,笑道:“这一定是太和楼的油爆虾。”
第二包是炸排骨。
段玉道:“这大概是奎元馆的排骨面烧头。”
第三包是包子。
段玉道:“这是不是又一村的菜肉包?”
第四包是肉,每块至少有三寸厚。
段玉用舌头舐了舐嘴唇,笑道:“这想必就是清和坊王润兴的盐件儿了。”
第五包是鱼丸。
段玉道;“这是得月搂的肋鲞蒸鱼丸儿。”
第六包是熟藕。
段玉道:“这是酥藕。”
华华凤笑了,道:“想不到你也是专家。”
段玉道:“我就算没吃过猪肉,至少还看见过猪走路。”
其实这些东西他连看也没看过,只不过听说过而已。
西湖的盐件儿和酥藕,本来就是天下闻名的。
最后一包是太平坊巷子里的炸八块,再配上杏花村的陈年竹叶青,除非在西湖,你大概只有在做梦时才能吃到这些东西。
事实上,奎元馆、王饭儿、得月楼,这些地方也是老乡们在梦中常到的。
(《七种武器》古龙)
黄蓉笑盈盈的托了一只木盘出来,放在桌上,盘中三碗白米饭,一只酒杯,另有两大碗菜肴。郭靖只觉得甜香扑鼻,说不出的舒服受用,只见一碗是炙牛肉条,只不过香气浓郁,尚不见有何特异,另一碗却是碧绿的清汤中浮着数十颗殷红的樱桃,又飘着七八片粉红色的花瓣,底下衬着嫩笋丁子,红白绿三色辉映,鲜艳夺目,汤中泛出荷叶的清香,想来这清汤是以荷叶熬成的了。
黄蓉在酒杯里斟了酒,放在洪七公前面,笑道:“七公,您尝尝我的手艺儿怎样?”
洪七公哪里还等她说第二句,也不饮酒,抓起筷子便夹了两条牛肉条,送入口中,只觉满嘴鲜美,绝非寻常牛肉,每咀嚼一下,便有一次不同滋味,或膏腴嫩滑,或甘脆爽口,诸味纷呈,变幻多端,直如武学高手招式之层出不穷,人所莫测。洪七公惊喜交集,细看之下,原来每条牛肉都是由四条小肉条拼成。洪七公闭了眼辨别滋味,道:“嗯,一条是羊羔坐臀,一条是小猪耳朵,一条是小牛腰子,还有一条……还有一条……”黄蓉抿嘴笑道:“猜得出算你厉害……”她一言未毕,洪七公叫道:“是獐腿肉加免肉揉在一起。”黄蓉拍手赞道:“好本事,好本事。”郭靖听得呆了,心想:“这一碗炙牛条竟要这么费事,也亏他辨得出五般不同的肉味来。”洪七公道:“肉只五种,但猪羊混咬是一般滋味,獐牛同嚼又是一般滋味,一共有几般变化,我可算不出了。”黄蓉微笑道:“若是次序的变化不计,那么只有二十五变,合五五梅花之数,又因肉条形如笛子,因此这道菜有个名目,叫做‘玉笛谁家听落梅’。这‘谁家’两字,也有考人一考的意思。七公你考中了,是吃客中的状元。”
洪七公大叫:“了不起!”也不知是赞这道菜的名目,还是赞自己辨味的本领,拿起匙羹舀了两颗樱桃,笑道:“这碗荷叶笋尖樱桃汤好看得紧,有点不舍得吃。”在口中一辨味,“啊”的叫了一声,奇道:“咦?”又吃了两颗,又是“啊”的一声。荷叶之清、笋尖之鲜、樱桃之甜,那是不必说了,樱桃核已经剜出,另行嵌了别物,却尝不出是甚么东西。洪七公沉吟道:“这樱桃之中,嵌的是甚么物事?”闭了眼睛,口中慢慢辨味,喃喃的道:“是雀儿肉!不是鹧鸪,便是斑鸠,对了,是斑鸠!”睁开眼来,见黄蓉正竖起了大拇指,不由得甚是得意,笑道:“这碗荷叶笋尖樱桃斑鸠汤,又有个甚么古怪名目?”黄蓉微笑道:“老爷子,你还少说了一样。”洪七公“咦”的一声,向汤中瞧去,说道:“嗯,还有些花瓣儿。”黄蓉道:“对啦,这汤的名目,从这五样作料上去想便是了。”洪七公道:“要我打哑谜可不成,好娃娃,你快说了吧。”黄蓉道:“我提你一下,只消从《诗经》上去想就得了。”洪七公连连摇手,道:“不成,不成。书本上的玩意儿,老叫化一窍不通。”黄蓉笑道:“这如花容颜,樱桃小嘴,便是美人了,是不是?”洪七公道:“啊,原来是美人汤。”黄蓉摇头道:“竹解心虚,乃是君子。莲花又是花中君子。因此这竹笋丁儿和荷叶,说的是君子。”洪七公道:“哦,原来是美人君子汤。”黄蓉仍是摇头,笑道:“那么这斑鸠呢?《诗经》第一篇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以这汤叫作‘好逑汤’。”洪七公哈哈大笑,说道:“有这么希奇古怪的汤,便得有这么一个希奇古怪的名目,很好,很好,你这希奇古怪的女娃娃,也不知是哪个希奇古怪的老子生出来的。这汤的滋味可真不错。十多年前我在皇帝大内御厨吃到的樱桃汤,滋味可远远不及这一碗了。”黄蓉笑道:“御厨有甚么好菜,您说给我听听,好让我学着做了孝敬您。”
(《射雕英雄传》金庸)
便在此时,只听得矣乃声响,湖面绿波上飘来一叶小舟,一个绿杉少女手执双桨,缓缓划水而来,口中唱着小曲,听那曲子是:“菡萏香连十顷陂,小姑贪戏采莲迟。晚来弄水船头滩,笑脱红裙裹鸭儿。”歌声娇柔无邪,欢悦动心。
......
到得厅上,阿碧请各人就座,便有男仆奉上清茶糕点。段誉端起茶碗,扑鼻一阵清香,揭开盖碗,只见淡绿茶水中飘浮着一粒粒深碧的茶叶,便像一颗颗小珠,生满纤细绒毛。段誉从未见过,喝了一口,只觉满嘴清香,舌底生津。鸠摩智和崔、过二人见茶叶古怪,都不敢喝。这珠状茶叶是太湖附近山峰的特产,后世称为“碧螺春”,北宋之时还未有这雅致名称,本地人叫做“吓煞人香”,以极言其香。鸠摩智向在西域和吐蕃山地居住,喝惯了苦涩的黑色茶砖,见到这等碧绿有毛的茶叶,不免疑心有毒。四色点心是玫瑰松子糖、茯苓软糕、翡翠甜饼、藕粉火腿饺,形状精雅,每件糕点都似不是做来吃的,而是用来玩赏一般。
一会儿男仆端上蔬果点心。四碟素菜是为鸠摩智特备的,跟着便是一道道热菜,菱白虾仁,荷叶冬笋汤,樱桃火腿,龙井茶叶鸡丁等等,每一道菜都十分别致。鱼虾肉食之中混以花瓣鲜果,颜色既美,且别有天然清香。段誉每样菜肴都试了几筷,无不鲜美爽口,赞道:“有这般的山川,方有这般的人物。有了这般的人物,方有这般的聪明才智,做出这般清雅的菜肴来。”阿朱道:“你猜是我做的呢,还是阿碧做的?”段誉道:“这樱桃火腿,梅花糟鸭,娇红芳香,想是姊姊做的。这荷叶冬笋汤,翡翠鱼圆,碧绿清新,当是阿碧姊姊手制了。”
(《天龙八部》金庸)
祖千秋摇头道:“万万不可,万万不可。你对酒具如此马虎,于饮酒之道,显是未明其中三味。饮酒须得讲究酒具,喝甚么酒,便用甚么酒杯。喝汾酒当用玉杯,唐人有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可见玉碗玉杯,能增酒色。”令狐冲道:“正是。”
祖千秋指着一坛酒,说道:“这一坛关外白酒,酒味是极好的,只可惜少了一股芳冽之气,最好是用犀角杯盛之而饮,那就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酒之色,犀角杯增酒之香,古人诚不我欺。”
令狐冲在洛阳听绿竹翁谈论讲解,于天下美酒的来历、气味、酿酒之道、窖藏之法,已十知八九,但对酒具一道却一窍不通,此刻听得祖千秋侃侃而谈,大有茅塞顿开之感。只听他又道:“至于饮葡萄酒嘛,当然要用夜光杯了。古人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要知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我辈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岳武穆词云: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岂不壮哉!”令狐冲连连点头,他读书甚少,听得祖千秋引证诗词,于文义不甚了了,只是“笑谈渴饮匈奴血”一句,确是豪气干云,令人胸怀大畅。
祖千秋指着一坛酒道:“至于这高粱美酒,乃是最古之酒。夏禹时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那便是高粱酒了。令狐兄,世人眼光短浅,只道大禹治水,造福后世,殊不知治水甚么的,那也罢了,大禹真正的大功,你可知道么?”令狐冲和桃谷六仙齐声道:“造酒!”祖千秋道:“正是!”八人一齐大笑。
祖千秋又道:“饮这高粱酒,须用青铜酒爵,始有古意。至于那米酒呢,上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令狐冲道:“在下草莽之人,不明白这酒浆和酒具之间,竟有这许多讲究。”
祖千秋拍着一只写着“百草美酒”字样的酒坛,说道:“这百草美酒,乃采集百草,浸入美酒,故酒气清香,如行春郊,令人未饮先醉。饮这百草酒须用古藤杯。百年古藤雕而成杯,以饮百草酒则大增芳香之气。”令狐冲道:“百年古藤,倒是很难得的。”祖千秋正色道:“令狐兄言之差矣,百年美酒比之百年古藤,可更为难得。你想,百年古藤,尽可求之于深山野岭,但百年美酒,人人想饮,一饮之后,便没有了。一只古藤杯,就算饮上千次万次,还是好端端的一只古藤杯。”令狐冲道:“正是。在下无知,承先生指教。”
岳不群一直在留神听那祖千秋说话,听他言辞夸张,却又非无理,眼见桃枝仙、桃干仙等捧起了那坛百草美酒,倒得满桌淋漓,全没当是十分珍贵的美酒。岳不群虽不嗜饮,却闻到酒香扑鼻,甚是醇美,情知那确是上佳好酒,桃谷六仙如此糟蹋,未免可惜。
祖千秋又道:“饮这绍兴状元红须用古瓷杯,最好是北宋瓷杯,南宋瓷杯勉强可用,但已有衰败气象,至于元瓷,则不免粗俗了。饮这坛梨花酒呢?那该当用翡翠杯。白乐天杭州春望诗云: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你想,杭州酒家卖这梨花酒,挂的是滴翠也似的青旗,映得那梨花酒分外精神,饮这梨花酒,自然也当是翡翠杯了。饮这玉露酒,当用琉璃杯。玉露酒中有如珠细泡,盛在透明的琉璃杯中而饮,方可见其佳处。”
(《笑傲江湖》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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