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某4S大片引发的口水战愈演愈烈,tq的种种操作在不断挑战路人神经,Comb原以为事情会发展成一场“跳梁小丑在群众怒吼之中的表演”,万幸的是,原创的队伍里站出了一位“完美受害者”匪我思存。
她做的不是下场手撕tq,而更多是引导,一面提及自己的作品被抄的往事,一面告诉大家,无论你想维护的是原创还是演员,都应该去找抄袭者和助长抄袭者算账。
整个过程,她的思路非常清晰,三观非常端正,不株连、不放过。清醒的脑回路不能更赞。
有人问她,为何要在此时发声。她说:“因为昨天(tq公开发声明否认抄袭),是原创非常尴尬的一天”。
这句话,看在Comb眼里,特别特别动人。
原创尴尬的时间已经很长了,只是最近才渐渐被大众熟知。
将近十年之前,Comb在上初中,一夜之间,安意如红遍大江南北。Comb正处在需要粉红泡泡来做梦的年纪,她那几本扎堆出版的成名作我都看过,还划下好多句子觉得写得真棒,后来知道她抄袭。
说来很惭愧也很可耻,当时Comb的第一反应,叫做“身为读者我没损失啊,好句子我还是看到了”。
那个想法持续的时间不长,但我清楚地记得,它存在过。
所以今天看到有人拼命地为抄袭者洗白,大喊着“抄的又怎样,我爱看啊”的时候,Comb不会无名火起义愤填膺,而是会想“十年之后你再看”。
从六七年前起,我开始觉得,安意如的书,是如同垫脚石一般的存在。托她的福,我心中对古典文学的好奇与向往,被提前激发了。在涉猎渐广之后,她书里的小言视角和刻意煽情,是会被我自然而然地抛在后面的。即便我放下自己反对抄袭的立场,也绝对不会再为几本我觉得造作乏味的书辩护,因为不值得,我不必维护自己认为不重要的东西。
Comb的阅读没有受到太多引导,差不多是自己摸着石头过河,所以踩过雷,迷过忽悠人的噱头。一步步走到今天,亲身经历使我相信,一个在阅读中进步的读者,终将具备越来越好的口味,主动淘汰糟粕。
抄袭是很难不抄成糟粕的。
写作是个倒豆子的过程,脑中空空,倒不出什么东西来。即便匆匆忙忙地从别人那儿拆了布料拼凑,坏裁缝也缝不出一件像样的衣裳。
既然会淘汰,反抄袭的意义何在?要我说,起码还有两点。
一是使人早早远离抄袭品,不让为恶者从中得利,把“厌弃一个作者”的时效提前。
一是预防“劣币驱逐良币”,给坚持原创的作者更多尊重,让原创能够走下去。毕竟原创的那些章节,才是一切感动或震撼的来源。
世上还是有不能在阅读中进步的读者的。Comb曾经不止一次地看到有人po书架,整个姿态基本写明“你快来夸”,点开一看,满满几层无非就是些“总裁”、“王爷”、“妃”。我相信他们当中会有人反对抄袭,更相信也会有人在十年后还在为抄袭者说话。
正如周濂的那个书名,你永远都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会有些人,将维护那些被钉在耻辱柱上的抄抄,当做是维护从前被抄抄拖下水的自己,并且永远看不清其中的区别。
偏颇的追责自古存在,怜悯不智就好。
四年前,Comb和Neal一起做了个关于实体书店的社会实践项目,报告的结语里,Comb写了这么一行:不期待奋不顾身下场搏斗的英雄,而期待让英雄也安心做平民的土壤。Neal说,这是我所写的部分里,他最喜欢的一句(诶,要不要考虑以此为内核写个文)。
这件事情里,匪我思存毫无疑问是那个英雄,真正的反抄袭者毫无疑问是坚定的斗士。然而我最期待的,仍是英雄不必登场,斗士不必舞剑。抄抄们成为人人喊打的耗子,于是大家解甲归田,因为杀鸡用不到牛刀。
到那时,想必原创已盛大、辉煌、持久(这三个词语是匪我思存用在文章结尾的,原文是“愿原创盛大,辉煌,持久”)。
以上是一个读者的泛泛扯淡,以下是一个透明多年的作者的自言自语。
Comb写了很多年。最早写一见钟情的矫情小故事,被网站的编辑找过两次,恰逢中高考,没签约。后来有一回想签,又被编辑拒了。到如今无凭无靠,摸索前进,没打算靠这行糊口,所以只专注发掘自己的兴趣,自娱自乐着写。
我无数次为几百字磨掉几个小时,硬盘里的文档资料以G计算,大量空闲时间都耗在键盘前面。我评价别人的小说标准苛刻,评价自己也苛刻,成篇的东西(哪怕是发出来的)大多被自己划归三流和不入流。我读小说要求逻辑链条的合理,谋篇布局同样以此要求自己,对着大纲绞尽脑汁地填补人物行动的内在诱因,比敲字更加磨人。
我知道写作的辛苦,所以我无法原谅抄袭之人。
Comb热爱推理小说,但很早就给自己定下规矩:不写现代背景下的推理。无他,专业性的东西太多,我懂的又太少。刷了不少美剧日剧,啃了全套秦明方木,更兼热爱总在文里科普知识的九滴水,这还没算入各种推理漫画和推理小说。我要是打算写个现代推理,肯定难逃他们的影响,故而写作的过程,很有可能就变成了借梗和拼凑。
我将无法原谅那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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