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能治好吗 http://pf.39.net/bdfyy/zqbdf/181213/6712021.html一,“格迪目”派信仰方针
从时间上推算,于公元年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可宣教规模很小。伊斯兰教大规模传入中国的确切时间为阿巴斯王朝时期。阿巴斯王朝于公元定都巴格达。阿巴斯王朝的哈里发们奉行正统派(逊尼与大众)为国教,全面推行伊斯兰教四大法学派之一的哈奈菲学派,遵循艾布·哈尼法的教义学体系(马图里迪教义学派)。阿巴斯王朝哈里发们培养了大批学者和宣教教职人员,大力传播和强化伊斯兰教。他们开始向印度、巴基斯坦、中国派遣大量宣教人员,这些宣教人员通过陆路和水路,以经商的方式进入被派遣国,进行宣教。在上述诸国传播下了以哈奈菲法学派和马图里迪教义学派为核心的伊斯兰教正统派。这一伊斯兰教正统派传承一直延续到明末清初,从未发生过教派分化。明末清初,苏菲主义从伊朗、也门、巴格达、中亚布哈里和呼罗珊等地相继传入中国,尤其新疆、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受到苏菲主义广泛传播,对传统的伊斯兰正统教义教法学派(哈奈菲学派)的信仰方针、教法功修和礼仪制度构成了极大冲击和破坏。派别分化崭露头角,甚至恶化。此时的中国穆斯林都将新出现的苏菲学派各门宦称之为“新派”或“新教”。将拒不加入苏菲门宦的穆斯林则称之为“老派”或“格迪目”,或“老格迪目”。另据考证历史文献,“老派”或“格迪目”,或“老格迪目”的称谓是坚持哈奈菲学派传承,拒绝接受苏菲门宦思想的中国穆斯林的自称。需要纠正的是,今天,中国穆斯林习惯上将所有门宦派别和“格迪目”派统称为“老派”或“格迪目”,这是一个极大的历史性错误。应当是这样,“格迪目”派非门宦,门宦非“格迪目”派,“格迪目”派无苏菲门宦思想。它是在苏菲门宦主义传入中国后,拒不接受该思想、坚定不移地遵循哈奈菲法学体系和马图里迪教义学体系的穆斯林群体的称呼。总之,中国门宦各派别脱离“格迪目”派各成教团和道统,中国的“伊赫瓦尼”派改良门宦诸派后独成一派,称之为“新派”、“新兴派”,因其出现较晚于门宦主义而得名。[1]
二,何为“格迪目”派?
“格迪目”意为“尊古”、“复古”思想。从广义的角度视之,“格迪目”是指对纯洁伊斯兰信仰的追求与捍卫。无论是教义、教法,还是言论、文本、观念、组织,只要其尊崇以逊尼与大众教义思想并严格遵循哈奈菲学派,弃遵苏菲门宦主义,都可以被视为“格迪目”,伊赫瓦尼派除外。从狭义的角度视之,“格迪目”自从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一千多年以来,从未汲取过外来苏菲思想、哈瓦利吉派、穆尔太济莱派以及近代的萨拉菲耶主义等思想与学说,始终严守中庸之道。从这一点上讲,“格迪目”派是当之无愧的引领中国伊斯兰教的中流砥柱。因此,“格迪目”应是一种通过保守和实践哈奈菲学派来彰显其内在意义的伊斯兰教纯正延续,它非独立教派,也非独立学派,只不过在新生苏菲主义渗透下形成的以哈奈菲学派为主流的宗教格局。
在中国,唯独“格迪目”派对其他教派、教法学派非常包容,尊重苏菲的道乘修持,与中国社会流行的各种宗教也能和平相处。历经唐、宋、元、明、清,自成一家,迄今为止依然是中国伊斯兰教的主流派别。
三,苏菲门宦主义对“格迪目”派的冲击
从伊朗、也门、巴格达、中亚布哈里和呼鲁珊等地区传入中国的苏菲主义,与其说是对裂变中国穆斯林及其信仰功不可没,不如说是,它对中国穆斯林逊尼与大众的正统信仰体系进行了画蛇添足式的杜撰。
传入中国的苏菲主义的早期传播带有浓厚的经院和道统特点,传播力度和广度相对有限,可以算为温和苏菲主义,但它为18至19世纪苏菲主义向中国穆斯林主要聚集区传播奠定了思想基础,也是苏菲主义从较为正统变异为丧失经、训、教义、教法学派管控的“非遵法门宦主义”的开端。20世纪70年代以来,门宦主义在中国西北部地区的传播手段日益多元化。其中,变异化的门宦主义(“非遵法门宦主义”)以门宦“老人家”为传播载体渗透至西北以及周边地区,不仅冲击了西北以及云南等地区以哈奈菲学派为主流、兼容正统苏菲主义的宗教格局,而且在瓦解西北乃至云南地区穆斯林历史悠久的团结氛围的同时,消耗了这些地区穆斯林教育时间和教育资源,对本以处于弱势的、困难重重的民族兴旺建构构成了挑战。实际上,当苏菲主义进入中国以后,使西北部地区逐渐沦为了一个各个门宦之间,以及与后来的伊赫瓦尼派之间混战不休,相互攻伐的罪恶之地。冲突所引发的结局是清王朝等当局的插手与屠杀,也导致当地矛盾日益激化,影响至今尤在。[2]
四,“格迪目”派的功修礼仪
“格迪目”在功修礼仪方面与其他教派、门宦形成显著区别。“格迪目”派作为中国伊斯兰教的主体,经历了独立发展的道路,但也受到什叶派的某些思想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他们反对崇拜圣徒(外力)、圣墓;他们断然反对建修和拜访圣徒拱拜;他们断然反对门宦主义的一切违背伊斯兰教法的功修礼仪;他们反对点香燃蜡;他们反对门宦主义的一切神秘宗教活动;他们不提倡为使者女儿法图麦、哈三和候赛因举行纪念活动等等。
1,他们断然反对陵墓崇拜思想,因为陵墓崇拜思想源自什叶派教义和泛神论思想。苏菲主义以及后来的门宦主义都受到什叶派的坟墓崇拜思想的影响。[3]
2,“格迪目”派,在举行“尔麦里”活动时,除念《古兰经》和适当赞圣外,不念《卯路地》和《敏沙勒》。年,华寺门宦创始人马来迟游学大马士革、巴格达、埃及、麦加等地,接受了沙兹林耶教团和奈盖什班迪耶道统传承和功修礼仪,返回中国时带回了《卯路地》和《敏沙勒》经,并在教徒中广泛传播。二者与“格迪目”千年传承格格不入。[4]
3,“格迪目”派反对用《古兰经》为亡人转“费底耶”;不念散本《古兰经》。用《古兰经》为亡人转“费底耶”和诵读散本《古兰经》的做法为华寺门宦、虎夫耶门宦、新疆依禅派等的制度。[5]
4,“格迪目”派反对朗诵《穆罕麦斯》和《曼达伊亥》两经,无论用何种音调。马明心从也门回来,他带来了哲赫忍耶。故,朗诵《穆罕麦斯》和《曼达伊亥》两经是哲赫忍耶教团宗教仪式。著名回族学者张承志写道:“.......来人围成一个圈子,肃穆地跪在土炕上。人人都洗过大净,个个是专职的学者。尊贵的《古兰经》念起来了,带着听说是“也门”的音调。动人的《曼达伊亥》念起来了,此起彼伏悠扬顿挫。他(指:维尕耶·顿拉·马明心)痴痴听着,时间在进行。”[6]
5,“圣纪”活动则被“格迪目”派视为优美善功,犹如著名穆斯林学者拉马丹·布推长老所说。每当举行“圣纪”活动时,“格迪目”穆斯林聚集于礼拜大殿,由一人讽诵《古兰经》,其他人侧耳聆听,然后概述先知穆罕默德(愿真主福安之)生平和嘉言懿行,以让穆斯林效法和传颂,最后将准备好的食物分散给前来参加圣纪活动的穷人。按照“格迪目”派传承下来的古老传统,举行圣纪期间不高声诵念“迪克尔”、《卯路地》和《敏沙勒》两经,适当自由赞圣即可。因为,“格迪目”派坚奉逊尼派教义教法,以《古兰经》和正确圣行、圣训为宗教思想的基础,严格遵循“六大信仰”、“教门原根八件”和传统的礼制。高声诵念“迪克尔”、《卯路地》和《敏沙勒》两经违背“格迪目”的传统礼制。高声诵念“迪克尔”、《卯路地》和《敏沙勒》两经是库布林耶、虎夫耶、噶迪林耶等中国诸门宦的传统礼制。[7]
6,“格迪目”派断然反对念“大赞”。念“大赞”的宗教活动最早源自苏菲非遵法派的。据说是11世纪著名苏菲学者侯吉维里(al—Hujiwiri,?~)所依据的苏菲派的神秘主义教理和功修方式。该派认为,伊斯兰教法重形式甚于内容,是对人的自由的一种禁束,而苏菲修持的唯一目的是在寂灭、无我的最高境界中达到“人主合一”,故对教法规定的五项宗教功课不完全履行。一般认为,道统源自中亚或呼罗珊的教团多属“非遵法派”,如契斯提教团、毛拉维教团、拜克塔什教团、库布林耶教团、中国的穆夫提、鲜门门宦、大拱拜门宦等诸多中国门宦。非遵法派苏菲教团更加重视内在的精神修炼,多伴有烦琐的礼仪,因蔑视教义法规,常遭到伊斯兰教逊尼派学者的谴责,但在信教民众中仍颇有影响。[8]
7,“格迪目”派提倡晨礼后诵读《古兰经》中的“雅辛”章,和霄礼后诵读《古兰经》中“国权”章。这是圣训教诲,圣行指导。[9]
8,包括“格迪目”在内的所有门宦派别断然反对披麻戴孝。披麻戴孝为汉俗。有些地方的“格迪目”有披麻戴孝的习俗,但绝大多数“格迪目”派都极力反对这种受汉族习俗影响的礼俗。
使者穆罕默德(愿真主福安之)说道:“你们当违背多神教徒。”
他又强调:“谁效法了一伙人,谁就是他们的人。”
伊斯兰教四大法学派均反对人亡故后,家人披麻戴孝。[10]
9,“格迪目”派倡导赞主赞圣,但严格按照阿拉伯语诵读规则,完全不受门宦派别音调的约束。
10,“格迪目”派在主嘛聚礼时,除礼主嘛拜外,还要礼当天的晌礼拜。
11,“格迪目”派严格履行哈奈菲教法学派。故,他们不转“白拉特”;他们帮助和督促病危病人做“讨白”(忏悔),而不是到病人家里念“讨白”。
12,“格迪目”派在主命拜后升起双手做祈祷。这是圣行所定。
13,“格迪目”派主张以“太智维迪”讽诵《古兰经》。
14,“格迪目”派反对在夜间聚会举行“尔麦里”活动;不主张“禁欲清贫”、“潜心修炼”;不主张出家静修。
15,“格迪目”派的基本信仰是“认主独一”、“顺主顺圣”、“遵经依训”、“遵经革俗”,严格履行“主命五功”。在宗教功修上,主张只重视“沙里亚”(教乘),淡薄道乘(塔里盖提)修持。
16,“格迪目”派主张主嘛日晨礼后或不定时的朗读“奥拉地”。
17,“格迪目”派不主张念“求济”,念“求济”活动为穆夫提等门宦的道统礼仪。不属于“格迪目”礼制传统。[11]
18,“格迪目”派尊重真主的朋友(即:真正的外力们),反对为他们建造拱拜。
五,“格迪目”派的使命
自从苏菲主义传入中国,然后再演变为非遵法的、受中国儒家思想影响的门阀官宦制度以来,一系列与其类似的门宦思潮,假苏菲思想蓬勃兴起,《古兰经》和圣训也面临影响下降的态势,教法权威受到威胁和亵渎。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沿着“宣教与正统化”、“改革与净化”两种途径逐步改良。-------------参考文献
[1]《中国的马图里迪学派和萨拉菲耶主义对比研究》(阿文版),王臻;《中国伊斯兰教史纲要》,白寿彝;《回回教入中国史略》,陈恒;《三十年来之中国回教文化概况》,赵振武;《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2]《代陶制军致翁尚书书》;《华东续录》第28卷,第20页;《甘青宁史略》。[3]《苏菲学说概述》,卡拉巴基,年由英国学者阿伯雷译,译本书名为《苏菲教义》。[4]《中国伊斯兰教与门宦制度》,马通。[5]同上。[6]《心灵史》,张承志;《中国西北的乃盖什班丁耶》,美国学者:弗莱彻;《哲赫忍耶道统史传》,马学智。[7]》《关于门宦教派问题刍议》、《中国的伊斯兰教史》,冯今源;《中国伊斯兰教研究文集》。[8]《苏菲之道---伊斯兰神秘主义研究》,该书于年6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9]《穆斯林道德及其与造物主的关系》,著名学者外海拜·祖哈里;《古兰经的贵重》。[10]《维噶耶教法法典》、《古杜里教法法典》等。[11]《关于门宦教派问题刍议》,冯今源;《天方道程启经浅说》,赵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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